南安市国道324周边道路灾后整治修复提升工程设计补充通知
招标单位 | 南安市陆港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地区 |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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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3-29 00:00:00 | 项目编号 | 南建标[2024]018号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4-15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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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国道324周边道路灾后整治修复提升工程设计
补充、修改通知(2)
招标编号:南建标[2024]018号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7章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表中设计费投标报价金额:同意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约定的设计费金额和计算办法:设计费用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收费的 70% 计取。其中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按人民币 32674.22 万元计,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暂定为人民币 634.33万元。(最终设计收费以财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中的建安造价为计费基数进行调整,但设计费浮动幅度、计算公式、相关系数均不变)。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修改为“设计费投标报价金额:同意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约定的设计费金额和计算办法:设计费用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收费的70%计取。其中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按人民币32726.56万元计,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暂定为人民币635.26万元。(最终设计收费以财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中的建安造价为计费基数进行调整,但设计费浮动幅度、计算公式、相关系数均不变)。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若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4月15日08:30时,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4月12日17:00时,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招标文件第6章设计有关资料中的“红线图”修改为“可行性研究报告”,随同本补充、修改通知一同发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4、本补充、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相应的修改,并以本补充、修改通知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南安市陆港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 期: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