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老郎川河(广德段)治理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广德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 地区 | 安徽宣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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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安徽嘉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顺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GDS-GC-GK-2024535 |
中标金额 | 99.16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3-28 |
项目分类 | 中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市政 |
相关产品 |
招标人 |
名称:广德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
地址:广德市天官山路 7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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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新纪元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德市日月商城C区2-2-19 号0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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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宣城市老郎川河(广德段)治理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监理 |
项目编号 |
GDS-GC-GK-2024535 |
开标时间 |
2024年03月28日0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嘉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中派路奥林花园 3-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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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人民币玖拾玖万壹仟陆佰元整(?991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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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施工计划工期约45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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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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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79.7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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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袁红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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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水利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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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2210022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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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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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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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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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铜陵市铜官区顺安河跃进圩段治理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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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业绩:1.安徽省宁国市东津河南极至宁墩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监理;2.安徽省宁国市东津河中溪(石口)至沙埠站段河道治理工程1标2标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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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奖项:1.2022年度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2.2022 年度滁州市建设工程“琅琊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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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广东顺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村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2栋21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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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人民币玖拾柒万元整(?97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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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施工计划工期约45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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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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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77.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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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张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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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水利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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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2210009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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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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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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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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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恩平市倒流河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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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业绩:1.恩平市倒流河治理工程;2.九龙凤尾坑整治工程监理;3.金湾区小林联围涝区整治工程-小林片区排涝及主河道清淤工程监理;4.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连湾涌河域整治项目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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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奖项:1.2019-2020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2.2021-2022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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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凯瑞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合肥市贵池路广利花园 3-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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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人民币玖拾玖万伍仟元整(?99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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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施工计划工期约45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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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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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75.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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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胡前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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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水利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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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2210009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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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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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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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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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金寨县白水河治理工程(槐树湾段)施工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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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业绩:1.金寨县白水河治理工程(槐树湾段)施工监理;2.金寨县双河清淤治理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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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奖项:1.2023 年度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黄山杯”优质工程奖;2.2023 年度安徽省水利工程优质工程(奖)“禹王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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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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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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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03月28日-2024年04月01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86549661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18010833008。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6975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