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粮食储备库二期项目设计
招标单位 | 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 地区 | 广东佛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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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项目编号 | 2403-440605-04-01-647534 |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3-27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市政,房建 |
相关产品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3-440605-04-01-647534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市粮食储备库二期项目设计招标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市粮食储备库二期项目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市粮食储备库二期项目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五星社区小塘工业大道东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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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74517.57000万元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建设内容为按照仓容24万吨建设30座浅圆仓以及工作塔、地磅房等辅助生产和生活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4517.5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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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和规划设计条件,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的各设计阶段深度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含规划总平面设计、规划管线综合设计及CPI报建)、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和本项目所有内容相关的后续服务(包括设计跟踪、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的清单及参考品牌、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复核竣工图及盖章、设备和工器具采购咨询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专业或专项: 建筑、结构、室内装修、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消防、暖通、电梯、室外市政、园林景观、海绵城市、绿色建筑、永久用电(含红线外10KV线路)、临时用电、标识导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标识、导视等系统)、固定家具、光纤入户、无线通讯设施、粮储工艺设备等。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 (1)编制本项目交通影响专项评价报告并通过评审。 (2)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通过评审,并取得批复文件。 (3)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协助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取得验收报备证明文件。 3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项目概算不超过74517.5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不超过63239.96万元)。最终以立项批复的总投资金额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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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
设计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工程结算备案抽查止。其中: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的总服务期:85天,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时间影响不含在上述服务期内,各阶段时间要求: (一)工程设计基本服务 (1)方案设计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并报招标人审核,因招标人或规划职能部门审查导致修改的时间每次不得超过3天; (2)方案设计经招标人及使用人确认后3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项目概算编制)并报招标人审核,因招标人或初设评审导致设计修改的时间每次不得超过3天; (3)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编制并报招标人审核,因招标人或审图机构审查导致修改的时间每次不得超过3天。 (4)施工配合阶段,施工单位或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需中标人在5天内做出书面回复,如需出具设计变更图的,最长回复时间不得超过7天; (5)中标人按各阶段时间要求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审图机构和规划、市财政等部门的审查审批时间不计入设计周期范围内。 (二)工程设计其他服务 (1)交通影响专项评价报告编制自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5天完成。 (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自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5天完成。 (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自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5天完成。 (三)各阶段完成相关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最终以招标人要求的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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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 16290087.5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设立的设计事务所除外)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项资质,或者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或者同时具备以下(1)(3)项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和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和机电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且同时具备4.2.1条(1)和(2)项资质的,则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同一工作内容不能同时由2家联合体成员承担);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且同时具备4.2.1条(1)和(3)项资质的,则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4家(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同一工作内容不能同时由2家或以上联合体成员承担);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R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为:工程设计企业)。 4.4.1 R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委派)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同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相关备案信息网页打印件,须能清晰反映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对应的相关专业及有效期。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 9 月至2024年 2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除外),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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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3月2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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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3月27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19日 09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19日 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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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19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
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号 | |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 温工 | 联系电话 | 0757-8230551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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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工、李工 | 联系电话 |
0757-82556401-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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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3039263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承包方式:基本设计收费固定折率包干,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2.5项的规定。
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配合“佛山市粮食储备库二期项目”获得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 3.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若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7.本次招标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否。 8.工程编号:GC2024(SZ)XZ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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