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城区市政道路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重新招标)中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 地区 |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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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 核工业华南工程勘察院 | 项目编号 | 安建招字[2024]009号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3-26 00:00:00 | |
项目分类 | 中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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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安建招字[2024]009号
安溪县城区市政道路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重新招标)公开招标于 2024 年3月20日在 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并于 2024年3月21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已满,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中标人名称及中标价
中标人 | 中标价 |
牵头人: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核工业华南工程勘察院 | 1、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收费的60%计取,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本项目最终工程设计收费以经财政审核的工程总造价(不含暂列金额)作为计费基数进行调整,但合同约定的设计费浮动幅度值、计算公式、相关系数均不变)暂按人民币3500万元计,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暂定为人民币71.2950万元。 注:①最终设计收费以财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中的建安造价(不含暂列金额)为计费基数进行调整,但合同约定的设计费浮动幅度、计算公式、相关系数均不变。②上述费用已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各专业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评审费、专家费、设计变更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各项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勘察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收费的40%计取。 注:勘察费中已包含工程勘察过程及成果的所有费用(含税金),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进行结算,但勘察结算价不得超过设计结算价的60%。若勘察结算价超过设计结算价的60%,以设计结算价的60%作为勘察最终结算价。 |
2、否决中标候选人情况及原因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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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文明(主任)、王惠明、张小丁、喻华、陈辉、王金福、林建家、吴志文、黄章洪
5、公示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8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 ,邮编: 3624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3646991052 ,传真: /
联系人: 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08室 ,邮编: 362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8150912168 ,传真: /
联系人: 黄文凤
7、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6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