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2023年洪涝灾害潴龙河大桥重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博野县瑞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地区 | 河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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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项目编号 |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3-22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公路,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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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2023年洪涝灾害潴龙河大桥重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野县2023年洪涝灾害潴龙河大桥重建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博野县行政审批局以博招核字2024-0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博野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博野县瑞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X316道路跨越潴龙河处。
建设规模:拟拆除现状桥梁,桥梁长度约452.04米,宽度为12.14米,路界宽18米,两侧引道共553.12米。拟新建桥梁长度为1005.16米,宽度为25米,新建桥梁两侧引道各200米,宽度与桥梁一致,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书并下达具体任务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25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及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后续服务从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止。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包括初勘、初测和详勘、定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编报、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及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技术规范、后续服务(包括设计变更图纸)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3月1日至今,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为准),承担过1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工作(含联合体勘察设计项目)。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19年3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勘察设计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勘察设计合同被解除。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施行“分散”评标、“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技术建议书)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5年(2019年3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2019年3月1日至今,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承担过1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工作(含联合体勘察设计项目)。勘察负责人:1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及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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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的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成员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5)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3 00:00至2024-03-28 23: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1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海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保定市博野县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226号荣鼎天下A座1603室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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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毕艺博、郭涛 |
联系人: | 强海林 |
电话: |
18330265612、0312-8327009 |
电话: | 0311-85860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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