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仓前水库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 2024-03-2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南城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地区 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
中标单位 项目编号
中标金额 发布时间 2024-03-21 00:00:00
项目分类 中标候选人 行业分类 水利,房建,公路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1收起
姜梅,聂亮,范丹萍 0791-83978376
正文内容

南城县仓前水库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城县仓前水库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增发国债、专项债、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等,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南城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合胜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仓前水库工程位于抚河水系盱江左岸一级支流的泷油水上,坝址位于南城县株良镇云市村,距株良镇约7.8km,距南城县县城约17km。坝址以上控制集雨面积29.8km2,总库容763万m3,是一座以供水、灌溉为主,兼有防洪等综合效益的小(1)型水库工程。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向城乡提供供水水源和下游农田灌溉,工程建设成后,与高桥水库联合运行,设计供水规模4.62万吨/日,设计灌溉面积1.02万亩。

枢纽工程主要由堆石砼重力坝挡水坝、溢流坝、取水口等建筑物组成。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堆石砼重力坝1座(坝顶高程180.50m,最大坝高78.2m,坝顶长237m)、取水口1座、高桥水库大坝加固1项、进场公路2.61km、上坝道路1.2km、环库道路4.18km、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以及管理房等。

2.2 招标规模:本项目工程总投资51069.08万元本次工程招标限额36437.22万元。(包含设计费、建安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阶段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纸编制、施工图审查、预算编制、后续现场配合服务)、采购(包括建筑设备、材料采购,含工艺设备(和工业设备)采购和安装)、施工(包括本工程相关施工、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机电设备安装及试运行)、调试、完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并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2.4 标段划分:划为1个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

2.5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2.6 计划工期:总工期45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2)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5)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拟派)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与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6)施工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水利设计企业、水利施工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须提供网站交易主体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9)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企业,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同一集团所属的不同投标人,只允许一家参与本次投标(若同一集团所属的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参与投标的,则以递交标书签到时间最早的投标单位为有效投标人,其他参与的投标人标书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

1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2)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13)其他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职称资格要求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执行,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11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129:30时,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4本项目施工标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江西省水利厅相关文件执行。

7.5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人:南城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址:抚州市南城县建昌镇盱江大道269号

     人:张

       话:1831794777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合胜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洲绿地外滩公馆19栋406室

     人:姜梅、聂亮、范丹萍

       话:0791-83978376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县支行

2、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县支行

3、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4、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5、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南城支行

6、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7、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南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8、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