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垫江县周嘉镇踏水桥危桥整治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23〕7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周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交通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 垫江县周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比选。
招标单位 | 垫江县周嘉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重庆 |
---|---|---|---|
发布时间 | 2024-03-14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3-22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公路 |
相关产品 |
项目垫江县周嘉镇踏水桥危桥整治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23〕7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周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交通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 垫江县周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比选。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周嘉镇均田村、骑龙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道路全长0.164公里,拟建桥梁全长32m,宽10.1m,桥面布置为:0.5m(护栏)+9.1m(行车道)+0.5m(护栏)=10.1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1×20m现浇预应力砼简支箱梁,下部结构桥台采用U型桥台,扩大基础。
2.3 本次比选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08.8861万元。
2.4 比选范围:本项目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垫江县周嘉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景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垫江县周嘉镇 |
地址: |
重庆市垫江县凤西街67号附3号 |
联系人: |
黄老师
|
联系人: |
梁皓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372784706 | 联系电话: | 023-81863708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