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城区内涝治理工程(一期)施工

发布时间: 2024-03-1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区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
发布时间 2024-03-14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3-25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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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蒙蒙 0518-86222860
刘工 15061306882
正文内容

赣榆城区内涝治理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榆城区内涝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   赣行审投【2023】22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赣榆区范围内。

2.1.2、建设规模:在宁海路(义塘路~青年路)段新建方沟,彼此之间连通至东关路(宁海路~深圳路)段新建方沟,入河口处设置节制闸一座

2.1.3、最高投标限价:21232663.56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赣榆城区内涝治理工程(一期)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00万元以上排水施工项目。

注: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排水工程造价、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9-20242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314-321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25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本标段采用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7.2、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B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九、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万蒙蒙

电话:0518-86222860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9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061306882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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