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县郎傍水厂及管网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金秀恒盛水务有限公司 | 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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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3-14 00:00:00 | 项目编号 | E4513002881002013001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 |
相关产品 |
项目名称 |
金秀县郎傍水厂及管网建设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3002881002013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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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金秀恒盛水务有限公司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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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金秀恒盛水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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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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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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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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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净水厂设计规模为1.0万m?/d,配套建设的DN500管道2205m。建设内容:建设净水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包括净水工艺、土建、电气、自动化、给排水、绿化、进厂道路、配套管网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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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3月12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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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3月1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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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广西硅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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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广西绿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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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硅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绿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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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牵头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成员单位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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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贰仟零伍拾贰万肆仟玖佰肆拾陆元伍角肆分(?2052494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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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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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卢锦虎(注册编号:桂245151762678;身份证号:4527241989****3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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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林小青(身份证号:4525011980****5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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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业绩: 武宣县迎春路(星光路至星湖西路段)工程。 二、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2.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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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同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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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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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贰仟零伍拾伍万伍仟玖佰壹拾肆元捌角整(?2055591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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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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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吴树桃(注册编号:桂245141549896 ;身份证号:4522011982****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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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年萍(身份证号:4522261987****3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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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业绩: 来宾市城区部分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 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二、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2.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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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天佑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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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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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贰仟零伍拾肆万肆仟肆佰玖拾肆元零贰分(?2054449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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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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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邓军(注册编号:桂245191900665;身份证号:4522261989****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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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覃康(身份证号:4513021992****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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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业绩: 花山小学南校区配套道路工程。 二、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2.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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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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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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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ggzy.jgswj.gxzf.gov.cn/lbggz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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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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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金秀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6423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