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巷镇五显社区南街河冲黑臭水体治理EPCO项目
招标单位 | 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安徽芜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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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3-14 | 项目编号 | WH15GC2024SZ2394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水利,房建 |
相关产品 |
项目名称 |
沈巷镇五显社区南街河冲黑臭水体治理EPCO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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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15GC2024SZ2394(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304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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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沈巷镇五显社区南街河冲黑臭水体治理EPCO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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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15GC2024SZ239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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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人民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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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陈加新0553-8788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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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东联大厦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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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金锋15655339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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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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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0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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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中班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公用行业乙级、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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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68.23% | |
项目负责人 |
陈静(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张丽娜(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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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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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1352018201900762(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HB 00005307(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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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50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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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黟县丰溪河良好水体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EPC 2.王英镇千岛湖水环境生态提升修复EPCO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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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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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负责人获奖公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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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山东省环科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设计资质: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甲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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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6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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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范洪凯(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李霞(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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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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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鲁23720172024150919(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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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5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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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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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新泰柴汶河流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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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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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负责人获奖公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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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安徽海智博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设计资质: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环境工程污染修复专业工程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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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7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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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唐林(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蒋佩娟(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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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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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21305577(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HB 00005676(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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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5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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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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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祁门县部分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EPC工程 2.广德县邱村镇污水处理厂厂网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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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
1.广德县杨滩镇污水处理厂厂网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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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负责人获奖公示 |
施工技术负责人:李丁 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 获得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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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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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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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M值:23%;基准价:67.79%。进入投标报价评审单位: 1.山东飞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山东省环科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3.安徽中班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4.江苏永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安徽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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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