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城市防洪提升改造工程(罗木溪部分)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龙泉市水利局 | 地区 | 浙江丽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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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编号 | 龙建招2024-9D3号 |
中标金额 | 225.36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3-13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水利,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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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4-9D3号
工程名称:龙泉市城市防洪提升改造工程(罗木溪部分)设计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3日
招标人:龙泉市水利局
联系人(异议):季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15990855224
中介代理机构:浙江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女士 联系电话:0578-7121966
中标候选人: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行业甲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席晓波 证书编号:201910020420000451/1049697
预中标价:(大写):贰佰贰拾伍万叁仟陆佰元整 (小写:?2253600.00元)
下浮率:28%
设计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送审稿;方案通过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审,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交付全套正式施工图。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7761918
公示时间:2024年03月 13日至2024年03月18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水利局
备案部门(盖章):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 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