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渔港疏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重新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3-13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岱山县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 浙江省舟山市
发布时间 2024-03-13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4-02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水利,民航/水运,市政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2收起
李先生 0580-4477824
黄女士 0580-2023117
正文内容

岱山渔港疏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岱山渔港疏浚工程项目业主为岱山县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岱山县高亭中心渔港浪激嘴段、长涂一级渔港、双合渔港、新道头渔港水域。

建设规模:本工程拟对高亭中心渔港浪激嘴段码头和渔业通道前沿、长涂一级渔港码头和渔用通道前沿、双合渔港、新道头渔港水域四个水域进行疏浚,以满足港内船舶航行及锚泊要求,疏浚总方量约59.5 万立方米。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对工程周边区域环境现状(包括一季水文泥沙调查现状资料及两季环境生态环境现状资料)进行收集,进行数值模型专题预测分析(包括潮流泥沙、悬浮泥沙、溢油扩散),在此基础上根据工程设计资料及前期专题研究成果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会技术审查。

2.3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并提交送审稿,提交相关部门审查。送审稿审查会结束后,按会议审查意见7天内报告修改完善并提交报批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测绘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海洋测绘)且业绩、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符合本项目资格审查最低要求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1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4“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3    13  日~2024  3    19  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 http://zsztb.zhoushan.gov.cn/zsztbweb/),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4     2     09   30  分,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并随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委任书及身份证原件)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山县分中心开标二室(岱山县高亭镇星河路250号交通大楼裙楼3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人民币 1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sz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岱山县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追鱼路2

人:先生

话:0580-4477824 

 

 

招标代理:浙江自贸区舟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舟山市新城中浪国际大厦A23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80-2023117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测绘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海洋测绘)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201911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以来,成功完成过一个沿海水运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任务。

 

注:1业绩证明应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批复或预审意见的复印件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工程规模、技术标准的,则还需提供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业绩完成时间认定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3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批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业绩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201911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以来担任一个沿海水运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任务项目负责人;自20211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

项目组成员

2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

注:1、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

2主要人员证明材料应附:a. 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或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自202312月至20242月);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b.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

3、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则还需提供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完成时间认定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4、所有证件资料均应采用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1标段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211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