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彭水县善感乡石槽坝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彭水县善感乡石槽坝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彭水发改发〔2022〕6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善感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2023年第二批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善感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彭水县善感乡石槽坝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
招标单位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善感乡人民政府 | 地区 | 重庆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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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3-12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4-02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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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设地点: 善感乡石盆村、罗兴村、农纲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①石槽坝河生态修复,新建生态净化湿地87658㎡,新建梯级生态净化过滤带12344㎡,构建水下森林5800㎡,构建水生动物体系1项。
②楠木湾水库备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新建视频监控3套、隔离防护网220m、饮用水水源地标识标牌18块;水源涵养林建设,构建水源涵养林14212㎡。
③污水管网建设,石盆村、罗兴村、农纲村共新建DN300污水管网1536m,DN110、DN160出户污水支管1460m。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3242.6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797.87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项目整体移交、缺陷责任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部分: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满足国家相关质量规范标准。
(2)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交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项目,主要包括:生态修复、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污水管网建设等。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73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30 日历天;
施工工期:70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3.1.1 设计资质: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①、②资质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施工资质: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2家,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即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
招标人: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善感乡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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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彭水县善感乡农纲村4组 |
地址: |
彭水县绍庆街道两江新街80号 |
联系人: |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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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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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78479001 | 联系电话: | 023-81620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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