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县上察隅镇米古片区排污整治项目项目重新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1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察隅县乡村振兴局 地区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12 00:00:00 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844000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4-03 开标时间 2024-04-03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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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海飞 17711945482
杨女士 19389002070
正文内容

察隅县上察隅镇米古片区排污整治项目项目重新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8440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

一、招标条件

本察隅县上察隅镇米古片区排污整治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8440002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517万元,招标人为察隅县乡村振兴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维修改造排污管网3980米,采用DN300双壁波纹管,检查井及化粪池135座,路面破除及恢复工程570平方米,围墙破除及恢复工程110米,水沟破除及恢复工程4米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察隅县上察隅镇米古片区排污整治项目:

2.1建设地点:上察隅镇本堆村。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巩固村排水改造工程:管网工程1项,路面破除及恢复322㎡,围墙破除及恢复52m;米古村排水改造工程:管网工程1项,路面破除及恢复107㎡,围墙破除及恢复5m,水沟破除及恢复4m;目本村排水改造工程:管网工程1项;松林村排水改造工程:管网工程1项,路面破除及恢复12㎡,围墙破除及恢复51m;竹巴村排水改造工程:管网工程1项,路面破除及恢复100㎡;桑典村排水改造工程:含管网工程1项,路面破除及恢复20㎡;(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内所含内容)。

2.3建设工期:7个月(冬季工期顺延)

2.4招标范围:该项目相对应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察隅县上察隅镇米古片区排污整治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察隅县上察隅镇米古片区排污整治项目:

获取时间: 2024-03-12 00:00   --    2024-03-18 18:3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察隅县上察隅镇米古片区排污整治项目: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4-04-03 10:0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察隅县上察隅镇米古片区排污整治项目:

开标时间: 2024-04-03 10:0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30分钟内解锁完成,超过30分钟解锁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应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截图,并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贪污受贿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对象: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

7.3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建办标[2019]193号”文件通知以及“藏建招[2019]36号”文件通知,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以上通知进行投标报价和计取税金。请各投标人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投标。限价按新定额、新税率的营改增后计价,施工合同必须按新定额、新税率的营改增后签订。

7.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藏建市【2021】4号《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执行。

7.5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察隅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 察隅县

联 系 人: 杨海飞

电 话: 17711945482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盛源弘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林芝市巴宜区幸福小区B3区3栋1单元302室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 1938900207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