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酥梨文化旅游基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大有青年(安徽)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地区 | 安徽省宿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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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润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EP-DSGC2024008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3-12 00:00:00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市政,房建,水利 |
相关产品 |
砀山县酥梨文化旅游基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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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砀山县酥梨文化旅游基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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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P-DSGC2024008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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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大有青年(安徽)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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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经济开发区惠民社区标准化厂房15栋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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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胡先生13605637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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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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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桥区城东街道津浦村港口路东侧南翔恒泰(宿州)国际物流商贸城3区13#楼03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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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纪工18900576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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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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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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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南京西部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惠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连云港东方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
润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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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1、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瑞泽路8号 2、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雁冲路99号淳化建筑产业园1-308室 3、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46号八层008、九层009 |
1、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光路11号日盛华庭14号楼201、301号 2、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60号3层二区317 |
1、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 2、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A座6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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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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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费率:97.80 (约330564000.00元) |
费率:99.00% (约334620000.00元) |
费率:94.00% (约31772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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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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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质量等级合格。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质量等级合格。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质量等级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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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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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秦飞 |
董鸿兵 |
凌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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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注册一级建造师 |
注册一级建造师 |
注册一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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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苏1322023202402365 |
苏1322016201604755 |
苏1322006200900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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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梁智勇 |
张博强 |
黄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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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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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20151104970 |
20191105489 |
20021102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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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得分 |
93.98 |
92.64 |
9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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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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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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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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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42.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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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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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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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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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单位 |
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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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砀山县桃源居办公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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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建管股0557-2250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