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博州精河县单干户渠首除险加固工程已由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增发国债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精河县水利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精河县
2.项目规模:引水建筑物、调节池工程、供水、放空等建筑物组成,其中调节池工程包括蓄水围坝、进水闸、引水闸、放空闸及泄洪闸。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E6527003913001031001001 |
博州精河县单干户渠首渠首除险加固工程(EPC 模式) |
本次招标主要为从设计至施工准备、协助发包人办理各项相关手续、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等服务的总承包; 包括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图纸审 查、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调试、试运行管理、人员培训、验收(含阶段及专项验收)、移交、档案整理、结算、财务决算、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本项目全过程必须完成的一切工作。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1.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1.3设计资质要求:需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1.4具有水利工程EPC业绩或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或项目管理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水利行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行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3.1本项目不接受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且在公开期内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投标;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满足本项目相关资质要求,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3月14日 至2024年04月02日 。
2.获取方式:请使用移动CA数字证书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移动CA数字证书“标证通”办理方式见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3日11时00分,
2.递交方法:请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递交投标文件
3.开标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博尔塔拉报、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2.投标单位登陆“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选择 “交易主体登录”,进行主体会员注册, 会员注册后即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手册见公共资源网服务指南,软件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精河县水利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精河县交通路6号 | 地 址 | 博乐市中央公园门面房2楼 |
邮 编: | 833300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陈飞 | 联 系 人: | 吴湘红 |
电 话: | 18999770990 | 电 话: | 15352688558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