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房屋管理所2024-2026年房屋零星维修工程 补充公告
招标单位 | 广州市民政局房屋管理所 | 地区 | 广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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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项目编号 | JG2024-0902 |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3-08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水利,铁路,市政 |
相关产品 |
广州市民政局房屋管理所2024-2026年房屋零星维修工程 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广州市民政局房屋管理所2024-2026年房屋零星维修工程
补充公告
广州市民政局房屋管理所2024-2026年房屋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编号:JG2024-0902),于2024年2月27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的作出如下修改:
一、本项目评标办法修改为“可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其中投标人总得分组成、计算评标参考价经济得分计算、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内容如下,具体修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评审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等内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1、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技术得分权重(20%)+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80%))×8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20%)
2、按方法一(加权平均法)计算评标参考价。
3、当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投标总报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5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如下: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
评审 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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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奖项 |
20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日期为准)至今完成的6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国家级工程奖项的每项得10分;获得省级工程奖项的每项得5分;获得市级工程奖项的每项得2分;最多得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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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财务指标 |
6 |
(1)投标人2022年度的资产负债率≤40%的,得6分; (2)投标人2022年度的资产负债率≤45%的,得3分; (3)投标人2022年度的资产负债率≤55%的,得1分。 注:如投标人同时满足多档要求,只按最高档计取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不满足上述要求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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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第三方评价 |
4 |
投标人(须含2022年度)连续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年限情况:连续获得5年或以上的,得4分;连续获得3至4年的,得2分;连续获得2年或以下的,得1分。不满足上述情况或未获得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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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
70 |
项目负责人 |
10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0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备注:提供职称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
技术负责人 |
10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0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备注:提供职称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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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
10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0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备注:提供职称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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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10 |
(1)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得5分: (2)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5分; (3)本项最高得10分。 备注: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扫描件;②须提供注册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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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 |
10 |
(1)具有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5分;具有土建专业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2)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本项最高得10分。 备注:提供注册证和职称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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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
20 |
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完善合理,其中: (1)土建施工员2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土建质量员2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3人、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1人、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1人、二级(或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安全员1人、劳务员1人、机械员1人,人员不得兼任,人员达到以上标准的,得20分; (2)土建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土建质量员1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2人、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2人、二级(或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安全员1人、劳务员1人、机械员1人,人员不得兼任,人员达到以上标准的,得10分; (3)土建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土建质量员1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1人、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助理或以上工程师2人、二级(或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安全员1人、劳务员1人、机械员1人,人员不得兼任,人员达到以上标准的,得5分。 备注:投标人得分只按满足的最高档计算。本项最高得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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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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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工程获奖】:
1)工程获奖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①国家级奖项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或市级奖项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颁发的质量类工程奖项,其它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装修、钢结构、机电安装、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不参与计分;②只计算房建类工程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2)工程获奖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提供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
工程获奖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的,投标人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为准;前述资料需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评审。
3)投标人须为该获奖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若获奖证书中无法体现投标人名字或施工总承包身份的,则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评审申请材料、批复文件等),否则不予计分。
4)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计分。
2.【财务指标】:需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页面;企业资产负债率以财务审计报告的数据为准,资产负债率X=期(年)末负债总额÷期(年)末资产总额×100%,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3.【企业第三方评价】:投标人须提供省级或以上税务局官网(含在国家税务局官网单列的城市)查询的相关截图,时间以省级或以上国家税务局官网(含在国家税务局官网单列的城市)公布的获奖年度(评价年度)为准,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或未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不计分。
4、【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土建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土建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劳务员、机械员须提供对应的岗位证书或上岗证或培训证、工程师须提供职称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需提供(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项目管理机构仅指投标人自身人员,如投标申请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集团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专指集团本部(含集团下属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分支机构)人员,同样下属公司也不得使用集团公司的人员。上述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
2)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3)上述人员须提供近一个月(2024年2月)在投标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母公司)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
4)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其他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将不予认可。
5、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不满足上述要求不得分。
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活动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活动安排为准。
四、原已投标登记的投标单位仍然有效,并可在新的投标登记时间内补充或者更新投标登记资料,未投标登记的单位可以继续参加投标登记。
附件:补充公告附件一:招标文件
补充公告附件二: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市民政局房屋管理所
日 期:2024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