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地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3-06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地区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3-06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4-15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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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资格预审公告
报建编号: 2405PD0016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27号
招标项目名称: 19-01地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 浦东新区Y00-1201单元19-01地块,西至金新路、北至杨高中路、东至金科路、南至19A-01地块
工程规模描述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项目建设内容为绿化环境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绿化工程、景观标识工程、安装工程等,绿化面积约12350.8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 860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654.57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5548997.31元人民币(554.899731万元)
施工工期: 45日历天
其他说明: 申请人在施工投标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不得更换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从事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的施工企业,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与工程规模相符合,标准见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电子卡
业绩要求: 2019年至今合同金额不小于38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要求为在建项目或已完成项目),以签订日期为准。业绩中的项目编号如为本市项目在项目编号一栏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如为非本市项目按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编号填写
信用分要求: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60分。
其他要求: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否 3. 其他:不存在被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如需)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24年03月05日 23时00分到2024年03月10日 23时00分
注意: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817400119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3月18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投标保函
招标文件工本费: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3月22日 23时00分到2024年03月27日 23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绿色上海、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信息网
监管部门:
备注: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其他: 1.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中,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公司同时通过的申请人不得超过两家,否则由招标人根据评审结果,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确定; 2.当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7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所有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投标;3家≤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全部入围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由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在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中选取7家申请人入围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