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第二期建设项目海丽大道污水主干管工程(南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05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区 广东省汕尾市
发布时间 2024-03-05 00:00:00 项目编号 2110-441521-04-01-275508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3-27 开标时间 2024-03-27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公路,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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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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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工 0660-6623347
叶工 0660-3259330
正文内容

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第二期建设项目海丽大道污水主干管工程(南段)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110-441521-04-01-275508

投资项目名称

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第二期建设项目海丽大道污水主干管工程(南段)

标段(包)名称

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第二期建设项目海丽大道污水主干管工程(南段)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汕尾市海丰县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申请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管网建设、管道附属构筑物、道路修复及配套项目建设。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及该项目施工到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质量保修,保修期限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招标内容

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

工期(交货期)

计划建设工期为 365 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18,00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3.1 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3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4)其他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人,均须具有相关技术岗位的证书。

注:以上各项资质所要求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若出现一人多证的只按一人计), 不得兼任,同时提供以上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在投标人单位近三个月(可不含公告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复印件

3.4 财务状况:提供近2020年~2022年度经审计财务报(未处于冻结状态),成立未足三年的公司按成立以后至今的财务报表为准;

3.5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提供声明函);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3518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3271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3271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按照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采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 GDCA 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D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南-投标。

开标时间

2024年3271000(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小路坡袁324国道南侧)开标室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招标人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

招标人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

0660-6623347

招标代理机构

汕尾中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汕尾市城区碧桂园柏丽湾二街28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联系电话

0660-3259330

招标监督机构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660-6622121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电子文件U盘的递交时间:投标人应在2024年3271000分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将电子文件U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小路坡袁324国道南侧)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电子文件U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注: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 GDCA 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引,咨询及联系电话:0660-3826991。

2、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10日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4、各投标单位开标前请密切关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如有变更,各投标人须按网上更新的场地地址递交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公告而导致的投标文件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