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双语实验学校(青创城校区)建设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3-05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教育发展中心 地区 广东
发布时间 2024-03-05 项目编号 2304-440605-04-01-180250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3-27 开标时间 2024-03-27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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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2收起
李工 0757-86221903
霍工,李工 0757-85689561
正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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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4-440605-04-01-180250
投资项目名称  南海双语实验学校(青创城校区)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南海双语实验学校(青创城校区)建设工程项目
标段(包)名称  南海双语实验学校(青创城校区)建设工程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59777.65000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97873.84平方米,总基底面积16301.86平方米,总计容面积90250.64平方米,地下面积20376.07平方米。办学规模:计划建设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初中18班,小学42班;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教学楼、门卫室、图书馆、体育馆(含游泳馆)、饭堂宿舍楼、地下停车场及室外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59777.65万元。

招标内容

施工总承包范围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修、电气(含配电房设备)、给排水、空调、消防、人防、电梯及室外配套道路、管线、园林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581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410190353.1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址: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website/index.jsp))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或网页截图)。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建筑工程 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均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页面(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或网页截图))。
注:建造师证书须按照住建部规定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证书格式、签名、使用有效期等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规定),否则不予认可。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均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均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均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9 月至 2024 年 2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注:①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如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 专职安全人员要求: 3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页面(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或网页截图),且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9 月至 2024 年 2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包括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应符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规定的电子证照式样,否则不予认可。
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9 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7万㎡或单项合同金额≥2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9.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验收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7万㎡或单项合同金额≥2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
①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施工合同关键页、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如中标通知书无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则还必须提供集中交易机构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网发布的评标(定标)结果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公告(结果或公示)的网页页面(或网页截图)
③如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承担业绩须满足上述相关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年3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3月05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27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27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21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1)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不接受现场解密)。有关开标过程及结果将接受监督部门的全程监督。
(2)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施工总承包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开标时间

2024年03月27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21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教育发展中心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2号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757-86221903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
招标代理联系人 霍工 联系电话 0757-86283490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125300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工程编号:GC2023(SD)WZ0245
2.招标项目实施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东部工业园,胜利村河塱沙文化活动中心对面,东秀路东侧、环镇北路北侧地块
3.计划工期:581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假期)、汛期、交叉施工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本工程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另外,同时满足以下工期节点要求:
(1)桩基础施工(含检测合格报告出具时间)完成时间为开工后135日历天;
(2)所有主体建筑物封顶时间为开工后300日历天;
(3)完成所有外排栅拆除时间为开工后400日历天。
逾期违约金: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整体工程竣工逾期的或者各工期节点逾期的(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需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40000元/天。
4.招标文件一经在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7.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分公司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11、接收异议的联系人:李工;联系方式:0757-85689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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