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河口至巩裕公路改扩建工程(巩裕至郭家沟段)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远安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 地区 | 湖北宜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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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项目编号 | YAGJT0095-202402-01 |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2-29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公路,房建,市政 |
相关产品 | 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及、安防工程等、路基路面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 |
1.招标条件
远安县河口至巩裕公路改扩建工程,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远发改审批[2023]23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远安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巩裕至郭家沟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YAGJT0095-202402-01
2.2项目概况:该项目起于巩裕村,止于郭家沟桥,全长4.138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5.5-6.5米,路面宽度4.5-5.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及安防工程等。
2.3监理合同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一个监理合同段。监理范围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及安防工程等施工与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2.4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总监理服务期90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180日历天,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为720日历天。
2.5、质量控制目标: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
2.6、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uanan.gov.cn)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6日下午23时3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根据宜昌市财政局文件(宜市财采发[2022]4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昌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2日0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7.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3楼,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5开标厅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7.3本项目接受投标人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截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9.招标公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远安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大桥路4号
联 系 人:边洪涛
电 话:1997188792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 系 人:焦阳
电 话:0717-3813726
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
备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等彩色扫描件 |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 |
/ |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2022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D级 4、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 |
第1-2条投标人上传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第3条投标人上传2022年度全国综合信用评价截图;第4-5条投标文件中需上传网站查询彩色截图。 |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提供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 |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公路道路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工程地质等专业职称。 (2)投标人应提供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分公司。 |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类别 |
数量 |
资格要求 |
路基路面监理工程师 |
1人 |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投标文件中上传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安全监理工程师 |
1人 |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投标文件中上传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上述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分公司。 |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