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饶河县)施工

发布时间: 2024-02-2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饶河兴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区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2-28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3-07 开标时间 2024-03-21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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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先生 18646918996
郝女士 13555156060
正文内容
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饶河县)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双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委员会 以 《双鸭山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黑龙江省三江平的(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双发改发〔2023〕139号 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 饶河兴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中央资金和县级匹配资金,并引入社会资本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饶河兴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康典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饶河县69个图斑,治理面积186.94公顷,预期恢复旱地面积60.05公顷,恢复林地面积90.19公顷,恢复草地面积29.89公顷,转型利用6.81公顷。招标控制价:57,346,199.00元。
    2.2计划工期626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2.3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 和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班子成员要求:1名相关专业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1名施工员(工长)的岗位证书、1名质量员(质检员)的岗位证书、1名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名标准员、1名材料员、1名机械员、1名劳务员、1名资料员。
    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示期间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对中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中标资格。
    3.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4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组成员近3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01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锁或网上可查询网址,如提供网址查询不到,视为无效、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单位投标人;
    3.7.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7.3联合体资质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中出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资质的一方,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②联合体中出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的一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7.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7.6联合体成员个数不能超过2个。
    3.8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3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4年02月29日09时00分至 2024年03月07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 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 0 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4.3潜在投标人应在 2024年03月07日09时00分 前通过下载方式获取工程量清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21日09时00分 。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投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 2024年03月21日09时00分 。
    2、开标场地: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平行路和站前路交叉口行政审批中心五楼。
8.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饶河县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胡先生
    电   话:0469-5667906
    招 标 人:饶河兴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饶河镇益民路
    邮   编:155700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1864691899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康典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南侧
    邮   编:155100
    联 系 人:郝女士
    电   话:13555156060
    电子邮件:123977144@qq.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