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南坑避险搬迁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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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芦溪县南坑镇人民政府本级 | 地区 | 江西省萍乡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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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2-28 00:00:00 | 项目编号 | 3603232024022702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3-17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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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0323202402270201 招标编号: 赣建芦招字【2024】第4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芦溪县南坑镇人民政府本级 | |||||
招标工程项目 | 芦溪县南坑避险搬迁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芦溪县南坑镇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芦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关于芦溪县南坑避险搬迁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芦发改投资字[2023]3号 | |||||
建筑面积 | 10682.48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9550.0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3433.4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芦溪县南坑避险搬迁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芦溪县南坑避险搬迁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 ||||
二标段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1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 | |||||
其他要求 |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①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②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当提供进赣备案手续,投标时提供企业信息登记,拟派投入本项目税务项目经理及八大员,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并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承诺函截图并加盖公章。5、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必须实行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方式:(1)招标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079929346 联系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南坑镇(2)招标代理机构:王先生 联系电话:15179962683 联系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万锦苑商铺二楼(3)行政监督部门:芦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99-7551131异议提出与答复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10天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导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赣建招(2017]13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02月28日 至 2024年03月17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2月29日 | |||||
获取方式 | 网上自行下载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2024年02月29日 | |||||
获取地址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jxsggzy.cn/dzjy/memberLogin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15179962683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4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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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4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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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4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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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栏目中的”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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