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2023年14条水毁农村道路及3座桥梁建设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2-2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井陉县交通运输局 地区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2-28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2-04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公路,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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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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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燕 0311-82025431
刘瑶 0311-69128991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井陉县2023年14条水毁农村道路及3座桥梁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井陉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井陉县2023年14条水毁农村道路及3座桥梁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井行审投资可研〔2023〕6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 (批准机关名称) 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井陉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井陉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井陉县微水镇、秀林镇、威州镇、上安镇、南径乡、孙庄乡。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井陉县境内,本标段水毁里程 3.42 公里,水毁道路 1 条。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防护、路基路面及交安设施恢复建设,项目建设无新增占地。 2.1.3计划工期:5个月 2.1.4标段划分:本工程拟划分为3个标段。本标段:马峪至高家庄道路。                

2.2  招标范围: 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财库【2022】19 号中有关规定,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为1945465元。                3.1.2其他要求:特别提示 1.投标人同时需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递交PDF格式投标文件。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2.河北CA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企业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登录河北CA官网(http://www.hebca.com)进行咨询办理。 3.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导致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两个平台均需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缺一不可,导致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可自行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开标后30分钟内,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使用CA进行电子签名,未进行电子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记录。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具体编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暗标编制要求),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盲评。(不满足以上情形,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督单位:井陉县行政审批局 电    话:0311-82022017  

投标人(申请人)是否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名录1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3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15 00:00:00 至 2024-01-19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和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2-04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井陉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井陉县建设南路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32号旺角国际14层1408、1409、1410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李燕 联系人: 刘瑶
电话: 0311-82025431 电话: 0311-69128991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bzczb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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