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城县农村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已由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霍县发改〔2024〕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治区资金100.0%,项目法人代表为,招标人为霍城县乡村振兴局,霍城县水利局,代理机构为新疆泽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霍城县大西沟乡上大西沟村、下大西沟村
2.项目规模:新建配水管道32565m, 配套建筑物665座,其中,建设闸阀井77座,进排气阀井4座,排水井1座,交叉建筑物306处。入户1108户,集中水井277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A6540003917003306002001 |
霍城县农村饮水巩固提升项目 |
90 |
621.0 |
1、管道部分:新建配水管道 32565m,管材为 PE 管,工作压力 1.6MPa,管径 de250~de50;配套建设闸阀井 77 座,进排气阀井 4 座,排水井 1 座;交叉建筑物 306 处。
2、入户工程:共计入户 1108 户,集中水表井 277 座。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全流程电子招投标。(3)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工作细则>有关条款的通知》(新水办[2023)389)规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据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2月19日至2024年0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11日16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霍城县乡村振兴局,霍城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泽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霍城县 | 地 址 | 伊犁州伊宁市合作区辽宁路白桦国际商务楼710室 |
邮 编: | 835200 | 邮 编: | 835000 |
联 系 人: | 康主任 | 联 系 人: | 刘冰玉 |
电 话: | 18309998153 | 电 话: | 15599634003 |
传 真: | 0999-7783172 | 传 真: | 0999-8168887 |
电子邮件: | 1498028990@qq.com | 电子邮件: | 1505578985@qq.com |
监督单位: | 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单位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