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配套服务用房)工程答疑纪要
发布时间:
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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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地区 | 福建省宁德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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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2-18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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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福鼎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配套服务用房)工程”招标文件答疑内容如下:
答疑内容:
1, 问:福建省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手写签名和签名日期要求,适用范围是否仅为福建省注册的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针对福建省跟省外二级建造师版本差异,省外证件注册所在地如无相关条例要求二级建造师签字的,则提供的真实有效的无签字的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请代理明确回答,符不符合本项目要求?
答: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二级建造师应满足闽建筑函(2022)3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其他省份按照相应省份有关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最新文件执行。
2,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其他第4条:承包人若非建机一体化企业,应将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作为分包内容进行分包,分包的第三人必须为已进入福建省住建厅一体化企业名录中的企业。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专用合同条款3.5条及投标函附录分包都为不允许。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附录3分包是否需要补充备注:“承包人若非建机一体化企业,应将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作为分包内容进行分包,分包的第三人必须为已进入福建省住建厅一体化企业名录中的企业。
答:允许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内容进行分包,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附录3分包无需更改。
注: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招标文件一样,具有法律效应,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留意本工程的答疑纪要,若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其责任。
招标人: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2月18日
福鼎市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项目(白琳农贸市场)
招标单位:
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正文内容: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鼎市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项目(白琳农贸市场)已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鼎发改审批[2023]174号、鼎发改审批[2023]20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鼎市城市建设投
发布时间:
2024-03-14
福鼎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配套服务用房)工程补充通知(第4次)
招标单位:
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福鼎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配套服务用房)工程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福鼎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配套服务用房)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补充通知: 因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3月
发布时间:
2024-02-21
福鼎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配套服务用房)工程补充通知(第1次)
招标单位:
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福鼎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配套服务用房)工程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福鼎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配套服务用房)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补充通知:现单独上传“福鼎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
发布时间:
2024-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