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项目南路及连接线 101NL-JL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 2024-02-1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宿迁市宿豫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2-18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3-12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公路,民航/水运,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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郇家听,程雪城 0527-84465322
陈静 18751078497
正文内容

101 项目南路及连接线101NL-JL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1项目南路及连接线已由宿迁市宿豫区发展和改革局宿豫发改投资[2023]110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宿迁市宿豫区发展

和改革局宿豫发改投资[2023]11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宿豫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宿

迁市宿豫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01项目南路及连接线道路长约4.39km,其中101项目南路长约3.44km,北路至大庄村段路基宽约9.5m、大庄村至S268段路基宽约13.5m;

连接线长约0.95km,路基宽约9.5m。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 40km/h,配套建设桥涵、平面交叉等工程。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01 项目南路及连接线监理拟分为一个标段,即 101NL-JL 标段,监理范围为:101 项目南路及连接线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路面工程、临

时工程、桥涵工程、平面交叉、交安设施等的工程施工、安全、环保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本工程设置一级机构,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监理服务期:36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及施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

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 60 分。

3)业绩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建安费不少于 2000 万元的三级及以上公

路工程(施工内容须包含路基路面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持有交通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2019 年 1

月 1 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在工程建安费不少于 2000 万元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内容须包含路基路面工程)

施工监理项目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

5)信誉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 3 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

b.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6)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投标时应提供相应的社保缴费证

明。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必须包含投标截止之日前至少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2023年11月-2024年01月或2023年12月-2024

年02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国

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

效。

3.4 投标人与本项目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与其对应标段的投标。

3.5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

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

充。

3.6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 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

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

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

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

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询的网页截图作为补

充证明材料。

3.7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 1 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

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

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

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

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询的网页截图作为

补充证明材料。

3.8 总监理工程师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3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

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 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

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 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

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 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

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 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

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

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

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

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宿豫区湘江路 37 号 

邮政编码:223800 

联系人:郇家听、程雪城 

联系电话:0527-84465322 

招标代理:江苏鑫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丽景湾华庭 1 号楼 2003 室 

联系人:陈静 

联系电话:18751078497 

E-mail:XXXMGL8@163.com 

8.其他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

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3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4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

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地址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8.5 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经 CA 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获取招标

文件操作。

3)投标人经CA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后,进行预约、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

操作(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则无需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4)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

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5)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

索“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 CA 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

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

7)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2月1909:00至2024年0312 9:30。

8)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03129时30分

 

2024年02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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