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经济开发区2024年生态环境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4-02-0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 地区 新疆
发布时间 2024-02-08 项目编号 6531812402070014200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3-05 开标时间 2024-03-05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民航/水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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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 0998-2573213
正文内容
喀什经济开发区2024年生态环境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 65318124020700142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喀什经济开发区2024年生态环境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18124020700142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
2.项目规模: 本项目为道路环境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总面积为29.62万平方米,其建设内容包括:综合保税区(主道路设计面积13.73万平方米)、机场北路(面积 3.35 万平方米)、深喀大道东延段(面积3.56万平方米)、机电科技产业园(面积3.43万平方米)、机场西路(面积1.83万平方米)、创业一路带状公园(面积3.72万平方米)、其他(保税区办公楼、公租房楼宇改造,园区内市政划线,标识标牌,岗亭,烟囱改造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18124020700142001001
标段(包)名称: 喀什经济开发区2024年生态环境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道路环境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总面积为29.62万平方米,其建设内容包括:综合保税区(主道路设计面积13.73万平方米)、机场北路(面积 3.35 万平方米)、深喀大道东延段(面积3.56万平方米)、机电科技产业园(面积3.43万平方米)、机场西路(面积1.83万平方米)、创业一路带状公园(面积3.72万平方米)、其他(保税区办公楼、公租房楼宇改造,园区内市政划线,标识标牌,岗亭,烟囱改造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核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竣工图)、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施工资质无;设计资质需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含)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同一人担任。);2.2、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3.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4、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则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3.5、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1)设计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专业配套完整,应提供建筑、给排水、电气等各专业设计人员证书或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施工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人员】身份证及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6、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自2021年03月05日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绿化工程或含绿化施工工程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站截图、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缺一不可;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设计单位需提供自2021年03月05日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绿化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站截图、合同协议书;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3.7、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如1家单位投标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所有资质及要求。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8日到 2024年03月04日
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05日 10: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5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36.189.231.22/)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2、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4、监督部门为:喀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方式:0998-2573213;5、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6、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 招标代理机构: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喀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木拉迪力江·买买提 联 系 人:刘静 联 系 人:李春隆
电 话:18509980024 电 话:18197668299 电 话:0998-2573213
 
2024年02月0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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