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州伊宁县托海西干渠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EPC)、(监理)已由以伊州发改项目[2024]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0.0%地方自筹20.0%,项目法人代表为李玉立,招标人为伊宁县水利服务站,代理机构为新疆秉德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伊宁县托海村
2.项目规模:伊宁县托海西干渠中型灌区位于伊宁县县城东南部。由于灌区工程老化现象十分严重,引水能力不足,已不能满足农业灌溉用水的需求。为提高渠道输水能力、渠系水利用系数,改善项目区灌溉生产条件,加快灌区经济发展,实施本项目。本次改建托海西干渠灌区现状年灌溉面积10万亩,规划水平年灌溉面积10万亩。依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规定取值,该工程等别Ⅲ等中型,主要建筑物级别4级,次要建筑物5级。设计流量5.98m3/s,加大流量7.48m3/s。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A6540003917003289001002 |
新疆伊犁州伊宁县托海西干渠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监理) |
257 |
65.0 |
该项目全过程监理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能力;(2)监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3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12日12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slt.xinjiang.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伊宁县水利服务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秉德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梁勇 | 联 系 人: | 蔡雷 |
电 话: | 13179812893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监督单位: | 监督单位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