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教育系统补短板建设项目(教师发展中心二次装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陆河县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 地区 | 广东汕尾 |
---|---|---|---|
发布时间 | 2024-02-08 | 项目编号 | 2210-441523-05-01-146107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2-29 | 开标时间 | 2024-02-29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相关产品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210-441523-05-01-146107 | |||||||
投资项目名称 | 陆河县教育系统补短板建设项目(教师发展中心二次装修)监理 | |||||||
招标项目名称 | 陆河县教育系统补短板建设项目(教师发展中心二次装修)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陆河县教育系统补短板建设项目(教师发展中心二次装修)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陆河县教师发展中心 | |||||||
资金来源 | 从上级专项补助资金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构成名称:除上级补助、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构成金额(万元):2168.23;构成比例: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建设内容为教师发展中心二次装修总建筑面积8085.61㎡,包括室内装修、给排水、强弱电、智能化、电梯、空调,完善人防地下室、办公家具、配套用具等设备设施。 | |||||||
招标内容 | 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建设监理服务与工程竣工结算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监理工期自签订监理合同至工程保修期满 | |||||||
最高投标限价 | 160000.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并注册于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及近3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3. 其他要求: (1)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2)投标人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并在列入期内;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见招标文件附录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index)、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ggzy.shanwei.gov.cn/)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2月09日00时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2月29日09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2月29日 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按照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2月29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河分中心(地址:陆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左侧办公大楼四楼) | |||||
发布公告媒介 | 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
招标人 | 陆河县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陆河县人民中路67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彭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0-563361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承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汕尾市陆河县河田镇溪东村陆河碧桂园商业街1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0-5606222 | |||||
招标监督机构 | 陆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0-5663112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 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10日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为准。 (3) 网上投标递交:各投标人应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GDCA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D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南-投标人。咨询及联系电话:0660-3828522。 (4) 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将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5)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密切关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或地点如有变更,投标人需按公告更新的时间地点递交相关文件及资料,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公告而导致递交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