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055县道万松线二台坪至松树堡段改造工程(一期路基)(HBXE-202402GL-00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2-0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宣恩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区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2-08 00:00:00 项目编号 HBXE-202402GL-00100100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2-29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公路,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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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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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女士,杨先生 15272225466
肖女士 0718-8989484
正文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宣恩县055县道万松线二台坪至松树堡段改造工程(一期路基)(HBXE-202402GL-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E-202402GL-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恩县055县道万松线二台坪至松树堡段改造工程(一期路基)已由宣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宣发改审[2024]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恩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宣恩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
建设规模:宣恩县055县道万松线二台坪至松树堡段全长30.195公里,本次设计段长30.195公里。设计段采用设计速度20km/h、双车道四级公路标准修建,路基宽度7.5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日期为准。
合同估算价:1199.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2月09日至2024年02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集体议事定标法。异议联系人:肖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0718-8989484。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宣恩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代理机构: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298号
地址:
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201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人:
肖女士
电话:
15272225466
电话:
0718-8989484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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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2月08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

1、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1、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表明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人2020年、2021年和2022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3、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每年营业额不低于1000万元

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五年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里程不低于10公里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投标人的业绩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及网址链接(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法查询的,或者上述截图未能反映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的,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工程交竣工证书(工程竣工或交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确反映上述指标,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未被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

3)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行政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湖北省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或2022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被列为D级;

5)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6)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投标人①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失信被执行 人”; ②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 http://www.ccgp.gov.cn/ 查询);③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 www.gsxt.gov.cn 查询);④未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www.hbcxpt.cn) “招投标不良行为警示名单(黑名单)”;⑤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各投标人应在上述网站中将查询结果打印出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附在投标文件内,查询日期须为本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之后;

8)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 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出来并加单位公章后附在投标文件内,查询日期须为本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之后;

10)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人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②具有公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注: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 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需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也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④投标截止日前五年至少完成过一个里程不低于10公里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须明确反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业绩证明材料的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且专业为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

⑤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年内,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内,查询日期须为本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之后);

⑥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供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时间须是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连续三个月。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人

①具有公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注: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 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需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也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③拟派项目总工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在本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供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时间须是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连续三个月。

注:1、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应在“中国建造师网”(网址:http://www.coc.gov.cn/coc/)以建造师注册编号查询的截图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及查询网址链接。评标委员会登陆“中国建造师网”查询建造师相关信息(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所查信息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载明的、能够证明其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及查询网址链接。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法查询的,或者上述截图未能反映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的,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工程交竣工证书(工程竣工或交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确反映上述指标,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如上表中人员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专职安全员

1人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 类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也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注:1.以上人员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开具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2.以上人员应按资格要求提供相应证件扫描件;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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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