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空港加工区二期供水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2-07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天津空港经济区水务有限公司 地区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2-07 00:00:00 项目编号 津建交保税施工[2024]0201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水利,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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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2收起
乔磊 022-58218898
李杨,周姗姗,苏红熙,徐秀娜 15122529924
正文内容
无标题页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202024024001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保税施工[2024]02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空港加工区二期供水工程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津保管批【2009】4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空港经济区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8288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8288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21.98公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兴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空港经济区水务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空港加工区二期供水工程,建设规模为121.98公里,本项目按照12万吨/日的供水规模进行管网设计,使用DN300到DN1400规格管道,管网总长度121.98公里。,总投资额18288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空港加工区二期用地及杨北公路以东、环外环以西、津汉快速路以南的三角区域,共20.31平方公里。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空港经济区二期供水管网航昌道DN300给水工程,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括对建设航昌道DN300管道1184米。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发放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总投资额88.1995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3月15日 至 2024年06月12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7日 至 2024年02月19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9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2月07日2024年02月1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投标确认截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款规定的可直接携带上述资料、报名确认单及开票信息至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方式”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空港经济区水务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静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东八道18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乔磊 电话:022-58218898
传  真:022-5821884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兴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于晓静(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招标代理部
邮政编码:300042 联系人:李杨、周姗姗、苏红熙、徐秀娜 电话:15122529924
传  真:022-23393292-8055
日期:2024年02月07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空港经济区水务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乔磊
电话:022-58218898传真:022-5821884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东八道18号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          受理负责人:陈帅
电话:84906752传真:84906751电子邮箱:chenshuai@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一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