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河干线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勘察
招标单位 | 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辽宁省沈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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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2-07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2-21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 |
相关产品 | 工程勘察 |
招标公告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为新开河干线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 ||||||||||||||
1.项目名称: | 新开河干线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勘察 | |||||||||||||
2.项目立项相关文件: | 文件名称: | 关于新开河干线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文 号: | 沈发改审字【2023】141号 | |||||||||||||
3.招标单位: | 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4.建设地点: | 沈阳市 | |||||||||||||
5.工程规模: | 该项目主要解决新开河15处五米四雨水管线沿线外水接入、混错接问题,有效提升新开河干线排水能力。主要包括新建及翻建D600~D1500排水管道1450米及其附属设施,排水管道清淤6100米,排水管道原位修复1处,设置防倒灌鸭嘴阀2套,截流井5座。(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 |||||||||||||
6.项目总投资(万元): | 5204.75 | |||||||||||||
7.资金来源(万元): | 中央投资 | 0 | 区县投资 | 0 | ||||||||||
省级投资 | 0 | 自筹 | 0 | |||||||||||
市级投资 | 5204.75 | 其他 | 0 | |||||||||||
8.代理机构: |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9.工程内容: | 工程勘察 | |||||||||||||
10.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
11.招标内容: | 本项目包含提供勘察成果资料以及后续施工配合服务,完成用地范围内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补充勘察,每个阶段提供正式的勘察报告并满足设计、施工和验收需要。 | |||||||||||||
12.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13.计划工期: | 2024年03月12日至2024年03月27日,共计15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 |||||||||||||
14.质量标准: | 合格。 | |||||||||||||
15.合同估算价(万元): | 36.09 | |||||||||||||
16.投标保证金(万元): | 0.35 | |||||||||||||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 | ||||||||||||||
1.企业资质要求: | 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 |||||||||||||
2.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 | |||||||||||||
3.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岩土(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 | |||||||||||||
三、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
1.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 |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 2024年02月07日 | ||||||||||||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 2024年02月21日 | |||||||||||||
2.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
3.招标文件售价(元): | 0 | |||||||||||||
四、 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4年03月01日 09:30时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并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
2.开标地点: | 21世纪大厦B座(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 | |||||||||||||
五、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 |||||||||||||
地 址: |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3号 | 邮 编: | 110000 | |||||||||||
联系人: | 陶天浩 | 电 话: | 024- 25188982 |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 |||||||||||||
地 址: |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辽宁省委正门斜对面 | 邮 编: | 110000 | |||||||||||
开户行: | 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 电 话: | 024-23933220 | |||||||||||
账 号: | 21001383701052504198 | 联系人: | 赵红梅、乔涛 | |||||||||||
传真电话: | 024-23229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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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 |||||||||||||
六、招标人信息 | ||||||||||||||
招标工作负责人 姓名:陶天浩 单位: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称:工程师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陶天浩 单位: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称:工程师 | |||||||||||||
异议 | 1.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异议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 联系单位: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红梅 联系电话:024-23933220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2)异议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格式要求。 2.投标人应在法定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提出异议,否则针对再次提出异议将不予接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