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防洪(南安段)综合提升及配套文旅开发项目答疑纪要(一)
发布时间:
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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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南安市洪濑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地区 | 福建省泉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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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2-06 00:00:00 | 项目编号 | 南建标[2024]008号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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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晋江防洪(南安段)综合提升及配套文旅开发项目
答疑纪要(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晋江防洪(南安段)综合提升及配套文旅开发项目(招标编号:南建标[2024]008号),现就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如下:
问题1:临时占地的征迁补偿工作是否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协助?临时占地费用是否由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的预算价范围内承担,超出部分由发包人承担?
回复:临时占地的征迁补偿工作由发包人协助完成,临时占地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问题2:询价后的材料设备是否参与建安费用的下浮?
回复:参与下浮。
问题3:工程预算在提交财审前是否需要发包人和承包人核对?工程结算程序如何实施?本工程目前仅有估算和概算,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存在施工图预算经发包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单位审核的情况,请明确工程预结算的确定程序。
回复:工程预算确定程序详见《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承包人应在项目竣(完)工验收合格后60个日历日内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并附有必要的竣(完)工图纸和其他有关结算依据,由发包人或其指定单位审核,建筑安装工程费最终以发包人或其指定单位审核确认后的结算价为准。
问题4:施工措施费用等是否纳入施工图预算?
回复:按相关规范标准执行,具体以最终审核确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本答疑纪要(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原因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人:南安市洪濑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