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河干流上游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提问的回复
招标单位 | 太湖县重点工程建设处 | 地区 | 安徽省安庆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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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2-06 00:00:00 | 项目编号 | H5GC24A02G006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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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001
各潜在投标人:
长河干流上游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皖H5GC24A02G006)招标文件提问回复如下:
一、提问的回复
问1:招标文件和可研中的总面积是443825m?,提供的设计红线图为399040m?,以哪个为准?
答:以设计红线图为准。
问2:招标文件15页表述为“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文件20页表述为“⑦纸质版投标文件陆份,同时提交 1 份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 U 盘 1 个,该电子版(U 盘)应能打开并运行。”以哪个为准?
答: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前附表10.15备注⑦指中标后中标人须另行提供的资料。
问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提供)自 2019 年 1月 1 日(含)~投标截止之日(不含当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3700 万元的园林绿化类工程设计(或 EPC)业绩。3700万元指总投资额还是设计费?请明确。
答:上述“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700万元”指“单个合同投资额不低于3700 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修正说明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和7.7.1条: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均修改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湖县重点工程建设处
地 址:太湖县龙山路240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方式:0556-416379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京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湖县新城晋湖路晋湖家园小区1幢9层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5324522506
2024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