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戚湾等六座水库除险加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 2024-02-06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盱眙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处 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
发布时间 2024-02-06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2-29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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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女士 0517-88226505
李女士 0517-88230065
正文内容

盱眙县戚湾等六座水库除险加固改造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标条件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2年重点塘坝除险加固改造项目建设的通知》《江苏省重点塘坝除险加固改造规划2022-2025)》要求,盱眙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处决定开展盱眙县戚湾等六座水库除险加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盱眙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辰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盱眙县戚湾等六座水库除险加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盱眙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本次除险加固改造工程包括戚湾、街南、和平、黄郢、马北及上坝等6座水库,具体内容包括:大坝加固、涵洞及溢洪道拆建、水土保持及管理设施等匡算总投资42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1盱眙县戚湾等6座水库除险加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的详细勘察(含测量、地质勘探)相关服务;

2盱眙县戚湾等6座水库除险加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的设计,包括各分项项目上报前期工作、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或实施方案、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前期工作、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或实施方案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含勘察设计报告、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或实施方案报告、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概预算、技术文件等勘察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PDFwordexcelDWG等(不限于)有关技术资料)】。

2.4勘察设计工期:

1)各分项项目在发包人通知后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或实施方案初审稿,审查完成后,7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正式稿;

2)自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或实施方案审稿批复之日起,10天内提交招标设计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相应技术规范等技术文件;

3)自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或实施方案审稿批复之日起,1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3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4)勘察、测量数据的深度与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和进度的要求;

5)服务期:签订合同到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本次招标期间约定为365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a.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按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提供承诺书】

b.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两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报告的批复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若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须各自提供自身资质范围内的勘察或设计业绩,其中勘察单位只需要提供合同协议书;

3)财务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191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担任过水利建设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报告的批复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须发包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发包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链接诚信库】。

5)技术负责人要求:/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7)勘察负责人要求:/

8)勘察设备要求:/

9)其他要求:/

①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 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查询发现存在该情形的,


 

 

将相应网页截图(包括列入原因、列入日期、查询日期等信息)并提交评委签字确认,其资格后

审不合格;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拟任项目 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 3 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 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拟任项目 负责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④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 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 3 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  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链接诚信库,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拟投标单位于202426日至2024229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4000511606。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0517-80996058)。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2299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6.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项目负责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技术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勘察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勘察设备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13.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

14.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8.3资格评审标准

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各分项工程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概算批复勘察设计费用之和,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被否决。

8.4分值构成

资信业绩部分: 29 ,勘察设计方案部分: 51 ,投标报价:  20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资信业绩部分:  29 

勘察设计方案部分:   51  

投标报价:   20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最高投标限价为各分项工程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概算批复勘察设计费用之和,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被否决。

2.2.41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

29分)

人力资源配置

8分)

地质、测量、水文、水工、机电、水保、造价、建筑等专业配置合理,人力资源数量能够满足设计工作需要,专业齐全且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不少于8人的得满分(专业以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每少一个专业扣1分(同一人只计1个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每少1人扣1分。本项最低得0分。

项目负责人素质

8分)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的得 2分;

项目负责人20191月1日以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担任过合同工程投资额大于2000万元的水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每有一项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报告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须加盖发包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注:仅提供可行性研究批复文件的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同一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报告仅计分一次。

技术负责人素质(4分)

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的得2分。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投标人设计业绩

6分)

投标人20191月1日以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担任过合同工程投资额大于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设计的,每有一项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

注:仅提供可行性研究批复文件的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同一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报告仅计分一次。

质量管理及相关认证

(3)

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获得有效认证证书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

(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2.2.4

2)

 

 

 

 

 

 

 

 

 

 

 

 

 

 

设计方案

评分标准51分)

勘察设计工作大纲(5分)

 

勘察设计工作大纲思路清晰、符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的,得45分; 勘察设计工作大纲较思路清晰、较符合工程实际,较合理可行的,得34分;勘察设计工作大纲思路一般、基本符合工程实际,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3分。

勘察设计工作思路

10分)

勘察设计工作思路清晰、符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的,得810分; 勘察设计工作较思路清晰、较符合工程实际,较合理可行的,得48分;勘察设计工作思路一般、基本符合工程实际,基本合理可行的,得04分。

组织机构

5分)

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得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5分)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进度保证措施

5分)

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后续服务

5分)

有后续服务具体措施的得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执行的技术标准及规范

2分)

投标人须列出执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列出的标准及规范全面合理、且具备针对性,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应重视的问题及

对策措施12分)

本条评审投标人对勘察设计关键问题的认识、把握程度,相应对策、建议的合理可靠程度,以及通过技术创新解决问题、节省投资的意识、能力。

对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得912分;

对关键问题分析较全面、准确、清晰;措施及建议较合理、可靠;未提出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得59分;

对关键问题分析一般;措施及建议基本合理、可行、可靠;未提出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得05分。

文本编制要求2分)

设计方案文本编制规范、清晰,页数不超过400页得2分,超过400页得0分。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得分

20分)

最高投标限价为各分项工程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概算批复勘察设计费用之和,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被否决。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相比:
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得基本分15分;
每下浮1%,在基本分15分基础上加1分,最高加5分(即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批复概算的95%20分)。不足1%的按内插法计算。

9.其他内容

9.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9.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淮安水利网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盱眙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处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7-882265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辰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17-8823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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