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污水处理工程一期(管网部分一阶段)复垦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单位 | 重庆水务集团沙沺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地区 | 重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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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2-05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2-23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水利,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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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污水处理工程一期(管网部分一阶段)复垦工程施工项目(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田污水处理工程一期(管网部分一阶段)复垦工程施工项目(项目名称)已获得重庆市沙坪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的《土地复垦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确认意见书》土地复垦方案编号:LS50010620220215012,招标人为重庆水务集团沙沺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招标,邀请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沙田污水处理工程一期(管网部分一阶段)复垦土地总面积18.1206公顷(271.809亩)。其中,复垦为水田8.5049 公顷(127.5735亩),旱地7.3703公顷(110.5545亩),林地2.1618公顷(32.427亩),农村道路0.0417公顷(0.6255亩),水域及水利设施0.0419公顷(0.6285亩)。本项目预估工程费用约730万元。
2.2 建设地点:沙坪坝区凤凰镇和回龙坝镇。
2.3招标范围:根据国家《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以及重庆市有关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管理等规定,对沙田污水处理工程一期(管网部分一阶段)开展土地复垦工程施工。具体结算工程量以最终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认可的竣工测绘成果为准,详细工程内容见施工图纸。
2.4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拆除工程及清理工程:表土石渣清理、低洼填埋,施工便道拆除,顶管施工平台拆除,石渣外运(路面及施工平台弃渣),机械转场。
2.4.2土壤重构工程:土壤质量检测(覆土前),原土购买(耕作土剥离),原土购买(耕作土),客土运输(购买耕作土),客土运输(片块间平衡运输),土壤回覆(人工),耕地表土土石分离,土石分离石渣外运。
2.4.3平整工程:场地平整,耕地翻耕,犁底层重构(3次)犁底层翻浆(3次)人工细部整平(3次)田埂砌筑人工修正边坡糊田坎放水口(聚脂薄膜)。
2.4.4配套工程:恢复排水沟(1.0m×1.0m),恢复排水沟(2.2m×1.2m),恢复原有4.5m宽田间道,新修生产路0.8m宽,恢复原有1.2m宽生产路。
2.4.5生物化学工程:栽植乔木,栽植灌木,撒播草籽,地力培肥(3年),水田种植(3年),旱地种植(3年)。
2.4.6地方协调
①负责土地复垦工程施工期间处理因工程施工导致的区(县)、乡(镇)、村社、村民各类诉求,协助处理前期遗留问题;
②负责取得相关手续(乡(镇)、村社或权属单位同意复垦验收的证明资料、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土地复垦验收合格手续)等;
③负责组织协调地方土地行政主管等相关部门对复垦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协助移交当地村社;
④协助办理复垦保证金清退手续;
⑤负责处理复垦验收合格后3年地力培肥、水田和旱地种植期间乡(镇)、村社、村民的相关诉求。
2.5本工程合同工期:总工期180天。130天内完成复垦工程,50天内完成验收及协助进行土地交付工作。施工完毕(可根据管网施工进度分批进场实施复垦工程),须满足招标人及当地村镇验收要求,最终须通过重庆市沙坪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复垦工程验收,以及复垦验收合格后配合协助进行土地交付。
2.6工程质保期:配套工程质保2年。自该工程完成验收开始计算,三年内(含当年)须保证土地为验收属性。
2.7其他要求:
2.7.1该工程需配合管网进度进行复垦,投标人需积极配合。
2.7.3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质情况、进出场道路、拆迁干扰、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综合考虑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复垦工程或土地整治工程或高标准农田工程业绩1个及以上。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5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3日09时30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水务集团沙沺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26号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23-67767416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系人:颜老师
电 话:023-6790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