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停车场充电桩安装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停车场充电桩安装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 | 停车场充电桩安装项目部 | 地区 | 重庆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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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2-05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2-27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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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停车场充电桩安装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停车场充电桩安装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根据设计施工图对院东区二号停车场西侧57个车位新安装充电桩,包括主线搭接、线路敷设、配电箱制作、设备安装调试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技术指标参数及数量或修改文件等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809996.4元
2.4 招标范围:根据设计施工图对院东区二号停车场西侧57个车位新安装充电桩,包括主线搭接、线路敷设、配电箱制作、设备安装调试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技术指标参数及数量或修改文件等为准。
2.5 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资质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承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伍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2.1 业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1.2.2 业绩规模要求:
(1)工程类别:充电桩安装工程施工
(2)工程造价(指合同金额):不低于40万元
3.1.2.3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4 投标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
3.1.5 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勤务学院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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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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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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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86732445 | 联系电话: | 02386732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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