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形氧化剂处理工房施工
招标单位 | 湖北三江航天江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地区 | 湖北宜昌 |
---|---|---|---|
发布时间 | 2024-02-05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02-26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水利 |
相关产品 |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湖北三江航天江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球形氧化剂处理工房建设项目已由国防科工局以科工计【2023】48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部分国拨。招标人为湖北三江航天江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工房建筑面积1130㎡,建筑物地上一层,建筑高度为14.2m,建筑物尺寸为东西长66.37m,南北宽16.99m。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和排架结构。
2.2项目资金来源:部分国拨。
2.3项目地点: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双泉村。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5建设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传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颁发的《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证书超过有效期均认可有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并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原则上此5类人员至少配备2人,可相互兼任;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如有)、机械员(如有)、劳务员(如有)、资料员(如有)、标准员(如有)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应提供2023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9投标人近五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来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厂房施工业绩。(在建工程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工程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工程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已完成工程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若投标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含建筑工程)为联合体中标,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建筑工程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不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的,可上传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3.10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彩色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原件彩色扫描件)。
3.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 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资格审查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2月5日17时00分至2024年2月11日23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远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七、开标会
7.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9时00分。
7.2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公共资源中心(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不见面开标大厅组织网上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发布公告的时间
信息发布时间:2024年2月5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远安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uanan.gov.cn)
十、联系方式
10.1异议联系人:代玉林
异议联系电话:17740696066
10.2招标人:湖北三江航天江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717-3816055
10.3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华发中城国际中心9层
联 系 人:代玉林、苏雅杰、黄川、杨凯
联系电话:17740696066
10.4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