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霍城县大西沟乡麻子沟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已由以伊州水发〔2023〕39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0.0%地方自筹20.0%,项目法人代表为郑文群,招标人为霍城县水利管理站,代理机构为新疆硕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霍城县大西沟乡麻子沟
2.项目规模:麻子沟流域面积为37.0km2,通过治理河道1.75km(两岸修建防洪堤3500m)。(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A6540003917003196001002 |
伊犁州霍城县大西沟乡麻子沟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监理) |
122 |
15.0 |
该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
A6540003917003196001001 |
伊犁州霍城县大西沟乡麻子沟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施工) |
122 |
1100.0 |
麻子沟流域面积为37.0km2,通过治理河道1.75km(两岸修建防洪堤3500m)。(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凡有意参加施工投标的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的业绩;凡有意参加监理标段投标的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2.施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监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以及自治区水利厅 《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工作细则>有关条款的通知》(新水办【2023】389)规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据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3)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4)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5)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如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2月05日至2024年0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6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slt.xinjiang.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霍城县水利管理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硕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霍城县 | 地 址 |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安徽路以北、武汉路以西安心嘉园S3-301-1号商铺 |
邮 编: | 835200 | 邮 编: | 835000 |
联 系 人: | 赵黎娇 | 联 系 人: | 李慧 |
电 话: | 13565269078 | 电 话: | 19909993761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监督单位: | 监督单位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