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皋万泰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供电专业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单位 | 富皋万泰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江苏南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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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2-04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2-23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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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皋万泰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
供电专业工程监理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皋万泰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供电专业工程监理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富皋万泰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富皋万泰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供电专业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如皋市。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富皋万泰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供电专业工程监理项目(涉及的项目基本概况详见招标文件表3.8.1)。监理范围为10KV以下输变电工程。
2.3招标范围:富皋万泰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供电专业工程监理单位,为富皋万泰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2024~2025年度工程项目提供供电专业工程监理服务。
2.4监理服务内容:协助项目业主单位办理图纸审查和申领施工许可证之前的各项报批工作(如需),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保五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现场签证初审和施工单位所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初审。
2.5监理服务期:监理施工阶段服务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及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含协助审计结束全过程)(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两年)。若实际工期比计划工期延长6个月内,则不再增加监理费用;若延长时间超过6个月的,由承发包双方另行协商。
2.6合同估算价:约152.1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人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电力工程),年龄65周岁(含)以内。
3.7 本次招标人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按招标文件表3.8.1招标人提供的拟监理供电专业工程施工预计进场时间,各单个项目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项目或在招标文件表3.8.1中的在监项目不超过一项。
特别说明:
(1)中标监理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表3.8.1招标人提供的拟监理供电专业工程,后续针对各项目具体实施时间,分别签订相应的项目监理合同(小合同)。
(2)项目监理合同(小合同)的甲方可以为富皋万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托管公司、控股公司等,签订时在合同中明确签约监理酬金。
(3)投标人须在相应的项目监理合同(小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供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其担任其他项目总监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根据其到岗率按照借资质挂靠处理。投标人需在签订小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拟选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一览表。
(4)表3.8.1中的供电专业工程项目基本概况为招标人初步统计,实际项目数量及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提前通知并签订项目监理合同(小合同)为准,实际监理费的支付与结算需提供年度合同(大合同)和项目监理合同(小合同),缺一不可,中标人对此无异议。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拟选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需在小合同签订前提供予招标人审查。
表3.8.1:
序号 | 项目 列表 | 供电施工预估造价 (万元) | 供电施工工期 | 供电施工 | 备注 |
1 | A项目 | 2800 | 80 | 2024年3月 | |
2 | B项目 | 2000 | 180 | 2024年3月 | |
3 | C项目 | 2000 | 180 | 2024年9月 | |
4 | D项目 | 5000 | 180 | 2024年3月 | |
5 | E项目 | 5000 | 180 | 2024年8月 | |
6 | F项目 | 300 | 90 | 2024年4月 | |
7 | G项目 | 2500 | 120 | 2024年12月 | |
8 | H项目 | 2500 | 120 | 2024年12月 | |
9 | I项目 | 1331.89 | 120 | 2024年12月 | |
10 | J项目 | 997.71 | 120 | 2024年12月 | |
11 | K项目 | 6000 | 300 | 2024年12月 | |
| 合计 | 30429.60 | | | |
3.9 其它要求:
3.9.1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9.2 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9.3 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9.4 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3〕4 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前款 3.9.2 中“近 2 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4年2月23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2年2月24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3.9.3~3.9.4 中所称“近 1 年”、“近 3 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3.10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其他
中标后对中标单位项目组成员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23日9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09时0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皋万泰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幸福河西路9号4栋
邮 编:226500
联 系 人:戴女士
电 话:0513-69926338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