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南漳州新能源汽车城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漳州闽西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地区 | 福建省漳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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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1-31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3-04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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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西南漳州新能源汽车城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西南漳州新能源汽车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3]E0104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闽西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漳州闽西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闽西南漳州新能源汽车城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纵四线以南、漳华路以西
2.3计划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3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698.0814万元。
2.4建设规模:占地面积56165.74平方米(约85亩),总建筑面积约为71558.55㎡。计划新建新建二手车市场、4S店、商业街、公寓等。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决)算、办理审核结(决)算(若有)、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及项目竣工后评价完成之日止。其中:
①监理服务周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且缺陷责任期满、保修期满、监理资料归档完成止。本工程施工计划工期:509 日历天。在工期内或超工期3个月内,监理费用不进行调整;如超工期3个月以上,则仅针对超期3个月以上部分按月按照派驻监理人员补贴监理费(以施工工期为准)。(注:分期施工,监理费不予调整。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中标监理费中。)
②造价编制:根据委托人要求的期限及工作内容完成造价文件编制。
2.6项目管理目标: ①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②本项目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③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最终施工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满足现有国家行业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④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2.7标段划分:(如有) /
2.8招标范围:
□决策咨询(项目在发起阶段招标可勾选): /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下简称“项目管理”): 配合业主单位进行各项报批手续等,组织协调全过程咨询内部各方关系、统筹安排各项全过程工程咨询内部各专业配合及工作。
□设计咨询:/
?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前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组织工程试运行、项目全过程各阶段涉及的验收等工作。
?造价咨询:建设工程概算、预算、过程清标、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工程勘察: /
□其他咨询: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具体为:投标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其他资格:具体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职工。
(2)专业咨询负责人
□决策咨询负责人/;
□项目管理负责人:/;
□设计咨询负责人:/;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咨询任务单位的企业在岗人员;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企业在岗人员;
□其他负责人: /。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 ①联合体牵头人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监理资质的单位担任,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指定一家作为牵头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⑤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提交。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 /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 / 。
3.6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承诺,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承诺)。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 月 31 日17 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福建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3月4日 09:30: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3 月 4 日 9 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闽西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金塘路23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6-2980096 ,传真: /
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城投碧湖城市广场3号楼3层,邮编: 363005
电子邮箱: fjzy888@126.com
电话:0596-2668059 ,传真:/
联系人:吴志强、章丽梅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48号
联系电话: 0596-293495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93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