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临港产业园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区配套路网工程(一期)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发布时间: 2024-01-3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莆田市涵江区兴化湾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 福建省莆田市
发布时间 2024-01-31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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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临港产业园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区配套路网工程(一期)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一、答疑澄清部分

疑问1:问题: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桥涵工程,桥梁单孔跨径为多少米? 2、问题:招标文件第6页2.3、第11页项号10、第21页项号48的1、2、第69页五1、六、第80页2.1.1、第87页5.3包含“缺陷责任期、工期延长、监理人员外出考察、材料设备复试、附加服务、额外服务、保修期”。 理由:本项目监理费仅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并且是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以建安结算造价为计费额计取并调整本项目监理费,施工监理阶段不含“缺陷责任期、工期延长、监理人员外出考察、材料设备复试、附加服务、额外服务、保修期”。 建议:删除“缺陷责任期、工期延长、监理人员外出考察、材料设备复试、附加服务、额外服务、保修期”或修改为“若需监理人提供缺陷责任期、工期延长、监理人员外出考察、材料设备复试、附加服务、额外服务、保修期监理服务,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此外,第87页5.3“...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符合相关主管部门归档要求及招标人内部归档要求的本工程竣工资料叁套,归档备案完成且工程结算审核后10天支付至中标监理酬金总额的90%;工程保修期满后10天内付清余下的10%监理费。”建议修改为“...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到至监理酬金总额的90%,提交符合相关主管部门归档要求及招标人内部归档要求的本工程竣工资料叁套,归档备案完成且工程结算审核后10天支付至中标监理酬金总额的100%”。 3、问题:招标文件第6页2.3、第11页项号10“安全管理”,第80页2.1.1“安全生产控制”按现行有效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应为“安全生产管理”,建议修改。 4、问题:本项目下浮60%包干计取监理服务费,下浮60%太多了,违反了《福建省监理行为自律公约》的规定,会被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列入监管项目。强烈要求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的计费标准下浮50%重新调整本项目监理费。此外第20页项号48中1“监理取费是监理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整个项目阶段的建设监理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干)”,不合理,建议修改为“本项目监理服务费计费额暂按建筑安装工程费51654.28万元计取,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作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并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5、问题:本项目人员要求配备9人,太多了。 理由:为减轻监理企业人员备案压力,2018.11.1执行的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已减少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 建议:安全监理员可由项目部除总监外的其他人员兼任。 6、问题:招标文件第21页项号48中“4、中标人应按投标书承诺的人员名单进行备案,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所有成员原则上要一次性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备案,并应在收到招标人办理人员备案的通知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备案。” 理由:按闽建建[2018]3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简化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办理的通知》一、“(二)取消合同和人员备案。取消施工许可要件中的施工、监理合同和人员备案。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时应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中登记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基本信息,登记的信息应符合投标承诺与合同约定,且不得低于配备标准要求(详见附件1、2)”。现阶段人员信息登记需要凭施工许可证号才可登录“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进行登记。 强烈建议修改为:监理人应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7日内向招标人提交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所需材料。 7、问题:招标文件第81页2.1.2(19)“审查竣工决算,提出决算意见”,此两处的“决算”应为“结算”吧? 理由:“决算”属于财务审计范畴,非监理人监理范围。 建议:将“决算”修改为“结算”。 8、问题:招标文件第82页(28)施工环保监理,本项目仅施工阶段监理,不包含施工环保监理,建议由业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实施,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 9、问题:本项目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而招标文件第86页5.3“本工程施工监理不预付工程监理酬金”。 理由:按闽建[2017]9号文第六条“(七)……且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前支付等额的预付款。” 建议:强烈要求取消履约保证金的要求或增加支付监理人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监理费预付款? 10、问题:招标文件第87页6.2.2、6.2.3、6.2.5强烈要求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中的合同专用条款“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执行。 11、问题:招标文件第88页9.1履约保证金建议增加“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因为按闽建筑[2015]29号文(一)“…建筑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作为各类工程履约保证。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建筑业企业选择现金以外的其他保证形式”,建议按省厅文件执行并修改。 12、问题:招标文件第89页9.2.4“...未在3日历天内将材料正确且完整报送给委托人的,每次按监理费总额的2%支付违约金,...”,建议修改为“...若因监理人原因未在3日历天内将材料正确且完整报送给委托人的,每次按监理费总额的2%支付违约金,...”。 13、招标文件第84页2.3.4(2)人员变更的违约金与第60页项号12、2、b和第90页9.2.17的b的违约金不一致,请确认以哪个为准?

:

1、桥梁上部结构采用3×16m 预应力砼简支空心板。

2、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80页2.1.1“安全生产控制”更改“安全生产管理”

4、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根据闽建建【2018】37号文中工程规模在50000万元及以上,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增加人员,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项目工程费用51654.28万元,故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参照闽建建(2018)36号、闽建建〔2018〕37号规定执行。

7、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环境保护监理属于施工监理的一部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9、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0、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1、按照闽建筑[2015]29号文执行。

12、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3、修改招标文件部分要求执行。

修改招标文件部分:

原招标文件中“监理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委托人交纳壹万元(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委托人交纳叁仟元(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为其监理费总额。变更为“监理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委托人交纳人民币拾万元的违约金;变更专业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委托人交纳人民币伍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员,每人每次向委托人交纳人民币伍仟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为其监理费总额。”。

 

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容为准!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兴化湾港口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4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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