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车泰山疗养院部分建筑装修改造及室外配套提升一期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3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泰安市泰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地区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31 00:00:00 项目编号 SJ-SHGC-240130-01-0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2-26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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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经理 0538-5015769
李慧 0538-8507222
正文内容

原中车泰山疗养院部分建筑装修改造及室外配套提升一期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J-SHGC-240130-01-01

2.2项目名称:原中车泰山疗养院部分建筑装修改造及室外配套提升一期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3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环山路以北、傲徕峰南麓万吉山;

2.4建设规模本项目1号楼总建筑面积约612.84平方米,8号楼总建筑面积841平方米,15号楼2218平方米;室外总占地112亩。

2.5招标范围: 原中车泰山疗养院部分建筑装修改造及室外配套提升一期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其中1号楼、8号楼、15号楼包括概念方案、结构鉴定、加固设计、深化方案、装修施工图设计、院内景观设计等;室外配套提升一期工程包含室外地下管网、室外景观提升、室外道路、围墙、大门等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设计周期: 30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11.9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自2024年21日起至2024年2月6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6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泰安市泰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址:泰安市北上高大街77号

人:刘经理

  话:0538-501576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泰安市岱岳区枣行家园沿街商铺42号

人:李慧

 话:0538-8507222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8.3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4接收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慧

电话:0538-8507222

8.5监督单位:泰安市财政局资本管理科

联系电话:0538-6221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