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良田镇初级中学师生宿舍楼项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陆川县良田镇初级中学 | 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
---|---|---|---|
中标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 广西雄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E4509002856025736001 |
中标金额 | 432.627436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1-29 00:00:00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相关产品 |
陆川县良田镇初级中学师生宿舍楼项目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陆川县良田镇初级中学师生宿舍楼项目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9002856025736001 |
||
招标人 |
陆川县良田镇初级中学 |
||||
建设单位 |
陆川县良田镇初级中学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建筑占地面积:317.14m?、总建筑面积1951.20m?、总高度:21.75m、层数:六层、主要结构:框架结构;建设内容: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1月26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陆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开标直播厅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1月2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02月02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佰叁拾贰万陆仟贰佰柒拾肆元叁角陆分(¥4326274.36元) |
||||
工期 |
3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丘锡钦(注册编号:桂245132000192;身份证号:450**********253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张媛清(身份证号:450**********258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陆川县世客城初级中学5#实验楼工程(合同金额:614.72万元)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雄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佰叁拾贰万玖仟捌佰叁拾元整(¥4329830.00元) |
||||
工期 |
3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黄斌(注册编号:桂245121225606;身份证号:452**********131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罗凤娟(身份证号:450**********212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嘉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佰叁拾贰万叁仟陆佰陆拾元叁角贰分(¥4323660.32元) |
||||
工期 |
3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黄健国(注册编号:桂245131441973;身份证号:452**********015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蓉(身份证号:450**********284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ggzy.yulin.gov.cn、陆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uchuan.gov.cn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陆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72753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