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礁山渔港小镇核心区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地区 | 浙江台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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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1-26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2-29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相关产品 | 土建、安装、装饰、设备购置、综合管线、道路工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礁山渔港小镇核心区改造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为385021.3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5416.22㎡,地下建筑面积89605.17㎡;一期用地拟建一幢多层大型商业楼、一幢商办楼及配套用房和餐饮用房、冷链仓储区;二期用地拟建6幢商办楼及配套柴油发电用房、1幢多层酒店连廊。一期道路用地面积30836㎡,二期道路用地面积5625㎡,道路均为次干道。项目另对核心区内山体进行移除,预计涉及方量约100万吨。山体移除须按发包人要求执行。
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装饰、设备购置、综合管线、道路工程等。(具体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2.2 招标范围:根据批准的项目批准文件和规划要求,在满足项目使用功能 的基础上,进行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装配式设计)、专业专项设计、深化设计及后续设计配合等)、采购、施工及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3.1.1.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
3.1.1.2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1.3类似业绩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任一联合体成员满足):具有自201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18万㎡及以上且地下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的建筑工程类似业绩或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工程勘察设计业绩。(须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记录(报告)。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
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可。)
3.1.1.4类似业绩要求②(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满足):具有自201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资料上注明的时间为准)以后竣工的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8万㎡且地下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记录(报告)。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可。)。
3.1.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1.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为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派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3.1.2.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建筑类专业职称;
3.1.2.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无在建工程。
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拟派,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拟派。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应明确承担建筑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2.2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下同)或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关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的答疑公告,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2月29日09时00分前上传至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2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与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事项
7.1 投标人未在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验证的,应先申办注册验证手续,具体办理要求请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办事指南”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平台注册验证操作手册”中查询(或电话咨询0576-86109764)。
7.2 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仅指牵头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且CA数字证书必须与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各自公司绑定,否则无法制作、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的“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事指南”,或者联系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0878-198 ,服务qq:2330352291、2629667924。
7.3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宁波杰瑞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2.0-20230202】”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可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中下载。宁波杰瑞技术支持:18067100830。
7.4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温岭市万昌中路1201号 | 地址: | 温岭市科创大厦20楼 |
联系人: | 王巧红 | 联系人: | 汪滕勇 |
电话: | 0576-80610519 | 电话: | 0576-80686553 |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