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丰都县蔡家沟水库工程已由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都发改委发〔2023〕4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市级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融资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 |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 地区 | 重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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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1-26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2-19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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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丰都县蔡家沟水库工程已由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都发改委发〔2023〕4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市级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融资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丰都县仙女湖镇硝厂沟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丰都县蔡家沟水库工程是一座以城镇供水为主,兼顾改善生态环境等综合开发利用的小(1)型水利工程。工程由水库枢纽工程及其附属建筑物两部分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1532米,设计洪水位1533.29米,校核洪水位1533.66米,水库总库容112.6万立方米。大坝为C15埋石混凝土重力坝,坝轴线长328米,坝顶高程1534.7米,最大坝高59米。工程建成后将解决厢坝组团7.4万人(其中旅游人口5.18万人,居住人口2.22万人)的用水问题。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10265.6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182.17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审计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全过程施工监理的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7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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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丰都县新塆路49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 |
联系人: |
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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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廖先生、玉先生、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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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70722643 | 联系电话: | 023-67700823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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