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广佛肇轻轨西侧地块平整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1-25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 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25 00:00:00 项目编号 2305-440605-04-01-683165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2-23 开标时间 2024-02-23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混凝土,房建,市政,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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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 0757-86669004
张定广,杨展君 0757-86321861
正文内容

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广佛肇轻轨西侧地块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5-440605-04-01-683165

投资项目名称

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广佛肇轻轨西侧地块平整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广佛肇轻轨西侧地块平整工程

标段(包)名称

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广佛肇轻轨西侧地块平整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三环西路东侧、广三高速北侧、桃园路南侧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区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为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广佛肇轻轨西侧地块平整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清表、鱼塘抽水清淤、场地回填(场平面积131226.30平方米)、修建便道以及场地临时排水设施等,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998.68万元。

招标内容

主要对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广佛肇轻轨西侧地块平整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交货期)

200日历天,计划工期:2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或开工令为准,竣(完)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如因承包单位的原因导致工期延期的(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每延误一天,承包单位须向建设单位支付违约金3000元,逾期竣(完)工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的20%

最高投标限价

 10,671,221.2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应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二级建造师须提供符合注册所在地政策文件要求的有效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其中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7月至2023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须为投标人为该人员正常缴纳的社保,补缴等非正式方式缴纳的社保不予认可)。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6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202111日至今,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建安费(或单项合同规模)为85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报告)证明材料扫描件、项目评标公示(公告)或中标公示(公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及查询网址,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载明信息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报告)证明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如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如前述不能清晰反映相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业主证明并附有业主方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

7、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 综合类)》(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7月至20231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须为投标人为该人员正常缴纳的社保,补缴等非正式方式缴纳的社保不予认可)。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注: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1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2、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125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2239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223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21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 层)。

2、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不接受现场解密。

2.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 60 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2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2.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开标时间

2024223930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21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 层)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招标人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6669004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412

招标代理联系人

张定广、杨展君

联系电话

0757-86321861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联系电话

0757-812530058628601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4、投标保证金

4.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4.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4.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4.2.2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0 修正)》、《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 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 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 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上述文件如有最新文件的,按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8、本项目招标条件:

8.1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广佛肇轻轨西侧地块平整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狮字投审〔202323号批准(备案)建设,建设单位(业主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粤众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8.2本项目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广佛肇轻轨西侧地块平整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狮字投审〔202323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9、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0、工程编号:GC2024(NH)WZ0009

11、接收异议的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式: 0757-86669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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