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资格要求:
1.1.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1.1.2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1.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业绩要求:
1.2.1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1.2.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与投标人业绩重复;
1.3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在本公司为其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显示查询日期,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4)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1.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经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
1.5信誉要求: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章);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企业,通过“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显示查询日期,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章)。
1.5.2 其他信誉要求:(1)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需承诺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章);
(2)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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