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吉沙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单位 | 英吉沙县人民医院 | 地区 | 新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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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1-24 | 项目编号 | 65312323121500120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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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英吉沙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编号:65312323121500120001)于2024年1月8日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于2024年1月29日10:30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系统仅限于以转账形式递交保证金。现变更为:3.投标保证金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电子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原则办理,同时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具体操作教程见平台“下载中心”。投标人以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通过“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其“企业标证通”或实体 CA 证书登录向保函机构申请购买电子投标保函。购买电子投
标保函所支付的费用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同时将电子投标保单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在投标时一并提交。注: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保函是
否生效,电子保函技术服务电话:4000291010。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退还:由招标代理公司发起申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室和财务科室审核后,进行退款。现变更为:2、投标保证金退还。转账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人等有关主体意见依法及时通过交易平台发起申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室和财务科复核后,自动“原路”退款。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需办理退款。
招标人:英吉沙县人民医院
监督机构:英吉沙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英吉沙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4日